一、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
(一)培养目标
根据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总体趋势、基本要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学生通过本科阶段学习,成长为适应时代需要,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综合提高,掌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熟悉光学、电子技术、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,受到严格的科学实验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,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,能够在光电信息材料、光电子学、激光器和光机电算一体化及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产品设计、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、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,并为硕士研究生教育输送优质生源。
(二)培养规格
1.掌握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等与时俱进的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,具有为祖国昌盛和民族富强而奋斗的使命感;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、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;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国际竞争意识;具有艰苦创业、勇于进取的精神;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。
2、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、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,系统掌握数学、物理学、光电信息科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,掌握资料查询、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,具有良好的光电信息系统的研究、设计、应用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。初步掌握进行科学技术创新的思想和方法,了解光电信息工程的理论前沿、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以及光电信息产业的发展状况。
3.掌握一门外语,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,熟悉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政策及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;具有独立获取知识、提出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;具有较强的实验动手能力、技术设计能力、科技创新能力和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;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;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较强、较全面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能力。
4.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技能,达到国家规定的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》。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、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。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,同时具备一定的艺术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。
二、学制和修业年限
标准学制四年。学校实行弹性学制,修业年限3-6年。
三、毕业要求
思想政治合格,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160学分(必修课程112.5学分,选修课程47.5学分),同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00分,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方能毕业。
四、授予学位要求
取得毕业资格,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,授予工学学士学位。
五、学分分配表
课程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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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质
|
学分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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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总学分比例(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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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识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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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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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.5 |
24.1 |
选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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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4.4 |
学科基础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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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
|
25.5 |
15.9 |
选修
|
11 |
6.9 |
专业主干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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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必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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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5 |
10.3 |
核心必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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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8.8 |
专业方向课程
|
选修
|
27.5 |
17.2 |
独立实践环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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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
|
18 |
11.2 |
选修
|
2 |
1.2 |
总学分
|
必修
|
112.5 |
70% |
合计
|
160 |
100
|
选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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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.5 |
30% |